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业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更新时间 | 2019-03-0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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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业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亚厦汽车城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从木、张汉庆、钱辉。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科长
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胡工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号政务服务中心*楼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无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号、宣城市梅园路行政服务中心*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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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