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政府采购合同
更新时间 | 2017-10-1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乙方:福州美元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致并签订本合同: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 | *-*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呼吸机 | * | ****** | ***** ***** | 合同签定生效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年 | 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胡定斌/*********** | 福州美元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除颤监护仪 | * | ****** | ********* **、**** ** | 合同签定生效后**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年 | 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胡定斌/*********** | 福州美元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 ||||
合计: | ******.** |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元整(¥******.**)。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 天内交货;
*.*交付地点:福建省*明市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月内甲方将支付合同款总额的**%(首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合同全额发票),乙方承诺质保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履约保证金
无。
*、合同有效期
按照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违约责任
按照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按照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投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及招标公司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无。□。
甲方: | 明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乙方: | 福州美元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晔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