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20号136幢10709室(第一次拍...
| 更新时间 | 2025-04-0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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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号***幢*****室的公告
*、拍卖标的: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号***幢*****室(总面积***.**㎡)(不动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规划用途:住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陕西易槌灜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陕西易槌灜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安排。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陕西易槌灜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屋所在地城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屋所在地城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及已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物不负责户籍迁入迁出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鼓楼支行
特别提醒:若因上述账户问题导致无法转账成功,请致电***-********咨询解决。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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