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顺义区胜利小区1号楼2层204(证载建筑面积58....
| 更新时间 | 2025-04-0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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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
拍品名称:北京市顺义区胜利小区*号楼*层***(证载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拍卖财产现状说明
*、特别提醒
请各竞买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如不阅读或者不完全阅读导致对本司法拍卖理解有误的,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竞拍人应符合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参与竞拍的,视为向本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拍卖到成交裁定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虚构购房资格参与拍卖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由虚构购房资格的竞买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切税、费按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咨询时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日**:**至**:**)接受咨询,联系人:林法官,电话***-********。
*、竞买人条件
*、权属异议
*、优先购买权人
*、竞拍规则
*、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及账户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以下指定账户, 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需贷款请咨询:
北京华融信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机构,联系人徐经理,电话:***********。
上述贷款业务具体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均与法院无关。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决定暂缓拍卖、中止拍卖。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