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莞[2025]WT024号)
| 更新时间 | 2025-04-0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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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莞市松山湖状元路与状元北路交汇处西北侧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 绿化率(%): | **.***≤ 并且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类工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资格和要求: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②竞买申请人须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定具备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开发主体准入认定的企业。但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竞买: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以上竞买人资格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认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可详见《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买。。*、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整,网上报价期限为: **** 年 * 月 ** 日 *:** 至 **** 年 * 月 * 日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本宗地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日,分*期支付,即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所有成交地价款(地价款的付款时间以缴费人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手续后开具的《中央非税收入统*票据(电子)》的时间为准)。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人还须同时另行缴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收费提示》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计征)、印花税(按成交价的*.*‰计征)等。(*)宗地成交后,受让人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定金(定金金额相当于保证金金额,可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宗地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定金按成交价款的**%设定)。定金抵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 成交后**日内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竞买保证金设定为***万元人民币。(*)规划建设要求:*. 竞得人须按规字第****-**-****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余控制指标按自然资发〔****〕**号、东府〔****〕**号文件要求设定。*. 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 年 * 月 * 日前开工,在 **** 年 * 月 * 日前竣工。(*)竞得人须自宗地挂牌截止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先签订《松山湖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管),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为“标准地”出让,项目控制性指标为:项目投资强度≥****万元/亩,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具体投资要求详见《松山湖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该宗地属于不可分割**类型。宗地建成后不可分割转让,宗地权利人须全自持宗地内计容面积产权物业,及全部自持运营,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致。宗地中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其中,宿舍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该宗地无须进行产业用房贡献。(*)宗地权利人在土地使用期限内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获得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转让后的次受让人须履行《松山湖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的条款(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管)。(*)该地块项目应满足我市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现行相关政策要求(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地块的建设环保标准须符合《关于对协助出具东莞松山湖****年第****号地块开展地块环保排放标准的复函》。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号测绘大厦、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号控股大厦 联 系 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