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 标的企业名称 | 威海久宏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威海市(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号创新创业基地****-***)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记 |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智能科技、新材料、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产品、新型材料、节能环保设备的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与仪器仪表系统设计;工控成套设备安装调试;机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川中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威海市久逸科技信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威海久瑞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威海海明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货币资金余额为*,***.**元,而欠付工资总额达***,***.**元,详见标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转让方名称 | *川中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大道*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松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第*次办公会纪要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威海久宏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股权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只产生*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只产生*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次性原额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情形;(*)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条所述的任何*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本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方承诺督促标的企业按期偿清欠付员工的工资;(*)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