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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融资方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遴选方案 项目联系 | 项目名称 | 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江苏省南京市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择优确定 |
| 拟募集资金金额 | 不超过*****.*万元 |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 不超过*个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 |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
| 募集资金用途 | 主要用于工业软件、智能装备产品研发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智能装备及产线设计、生产、总装和调试的产能建设等项目以及流动资金增补。 |
|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 | 国有及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资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 是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融资方股权比例不低于**%,保留对融资方的控股权。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的新股东投资金额不超过****万元,持股比例视最终募集情况确定。 |
|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
| 相关 | |
| 名称 | 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号楚翘城*幢(*号楼)**层 |
| 法定代表人 | 胡长明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实收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软件开发;承接软件外包及相关业务;产品与设备综合维护应用相关的信息系统平台开发和咨询;电子设备及其软件的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维)软件开发与销售;**(*维)内容制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般项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个数 | *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位) | 出资比例(%) |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席霖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近*年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 年度 | **** 年度 | **** 年度 |
| 资产总计 | *****.**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营业收入 | *****.** | *****.** | *****.** |
| 净利润 | ****.** | ****.** | ****.** |
| 最近*期财务数据 |
| 日期 | ****-**-** |
| 资产总计 | *****.** |
| 负债总计 | *****.** |
| 所有者权益 | *****.** |
| 营业收入 | *****.** |
| 净利润 | ***.**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其他披露事项 | *.本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中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融资方有权根据募集情况调整各投资方投资金额、持股比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对融资方进行增资,增资价格同外部投资方增资价格*致,与本次增资同步完成。本次非公开协议增资需待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后实施。*.意向投资方如需对融资方开展尽调工作,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函件、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可联系融资方领取,融资方联系人:邸雪娜,联系电话:***********)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相关文件。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全部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他项目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意向投资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有限合伙企业须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完成备案或登记程序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须提供备案或登记证明文件或由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意向投资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含私募投资基金)的,其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亿元人民币(须提供****或****年度审计报告)。*.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其实缴出资额不得少于**亿元人民币(需提供****或****年度审计报告或出资证明)或其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规模不低于**亿元人民币。(需提供基金管理规模证明、管理关系证明或由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其所管理的基金规模不低于**亿元人民币。(需提供基金管理规模证明、管理关系证明或由意向投资方盖章确认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出资资金来源合法。*.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亦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投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增资条件 | *.本项目须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增资价格不得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参与本项目投资的单*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含本数)。*.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致,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意向投资申请*旦递交即不可撤销,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部分;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费用自行承担。意向投资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披露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本增资项目公告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意向投资方需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应支付的增资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意向投资方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应支付的增资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本方若成为投资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保证金(增资协议生效后转为等额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本方知悉并认可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得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得存在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基金参与增资。(*)本方及本方基金管理人(如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年无不良经营记录,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或尚未到期但预计无法偿还的大额债务,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等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被采取其他监管措施的情形;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无犯罪记录,亦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予以处罚或者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本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保持*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本方同意并接受融资方有权对本方最终投资金额和持股比例进行调整。(*)本方同意并完全配合融资方对本方的各项尽职调查。(*)本方参与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关于投资范围、投资方向等相关约定。本方递交意向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本方已履行完关于本次增资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 内部决策等。(*)本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披露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本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融资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本方知悉并同意本次增资融资方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票否决权等特殊股东权利要求。 |
| 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拟投资金额的**% |
|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保证金扣除情形:(*)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他约定: 无 。 |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不超过*个(含)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万元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个(不含)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合计超过*****万元时,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誉、行业业绩、行业排名、市场资源以及公司治理等。(*)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规模、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等方面。(*)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持股期限较长者优先。(*)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合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业务合作、已签署的合作协议等方面较多的优先。(*)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可为融资方提供业务开展所在地政府扶持、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的优先。(*)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具有国资背景的优先。关联方定义: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归属意向投资方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须提供证明其关联关系的股权结构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
| 专业服务机构 | 机构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吴经理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部门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