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村北**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孟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村北**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公开竞价范围及*至发布方将位于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村北**亩土地经营权对外公开竞价,从事种植业,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亩耕地*至为:东至大排沟,南至小排水沟,西至排沟,北至南沽边界排水沟。(参与公开竞价视为认可土地亩数,竞价完成后不再测量)。*、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不足*年情况下,按整*年计算)。发包方于****年*月**日将土地交付承包方。*、公开竞价方式及底价*、底价为:每亩每年***元。*、公开竞价方式:天津市农交所网上公开竞价。*、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元。*、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竞价流程:详见发包公告。*、交款方式竞价成功后,当场订立承包合同,承包方*年*付款,采用上打租方式,每年*月**日前,支付本年度承包费。并在签订合同时,交付押金*****元,如承包方未按时交付相关款项,发包方有权单方面无偿终止合同,押金款不退。*、发包方权利与义务*、承包期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方正常生产所需电、路等配套设施,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承包方自行抗旱抗涝,发包方不负责用水用电,不提供方便。*、在承包期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承包方*切损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承包方享有国家对于所承包土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补贴。*、承包方严格按照本方案第*条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青苗补偿款,所占用的耕地根据实际面积按照本次签订合同单价退还承包费。*、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承包方有权使用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但因此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将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交还发包方,如有损坏,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确保国土资源不流失或改变现有地形地貌(土地不得外运,如有外运或改变地形地貌按违约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许减少土地面积。*、违约责任*、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发包方非法干预承包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伤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特别约定*、该地块土地为孟庄村集体所有,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己方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合同签订前承包方,需缴纳共计*****元承包押金,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下,此承包押金在合同到期后退还。*、承包期满,承包方需将承包地内农作物秸秆清理干净(不得原地焚烧)。*、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发包方可另行挂牌流转,若发包方与新的受让方达成流转协议,则承包方应在本合同到期时交还承包的土地,不得妨碍新的受让方使用。*、本方案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双方进行协商。*、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本次公开竞价在天津市农交所公开进行,竞价具体流程等详见天津市农交所关于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村北**亩土地经营权公开竞价公告(天津农交所网址:***.*****.***)。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孟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村北**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公开竞价范围及*至发布方将位于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村北**亩土地经营权对外公开竞价,从事种植业,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亩耕地*至为:东至大排沟,南至小排水沟,西至排沟,北至南沽边界排水沟。(参与公开竞价视为认可土地亩数,竞价完成后不再测量)。*、承包期限承包期限*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不足*年情况下,按整*年计算)。发包方于****年*月**日将土地交付承包方。*、公开竞价方式及底价*、底价为:每亩每年***元。*、公开竞价方式:天津市农交所网上公开竞价。*、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元。*、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竞价流程:详见发包公告。*、交款方式竞价成功后,当场订立承包合同,承包方*年*付款,采用上打租方式,每年*月**日前,支付本年度承包费。并在签订合同时,交付押金*****元,如承包方未按时交付相关款项,发包方有权单方面无偿终止合同,押金款不退。*、发包方权利与义务*、承包期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发包方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方正常生产所需电、路等配套设施,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承包方自行抗旱抗涝,发包方不负责用水用电,不提供方便。*、在承包期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承包方*切损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概不负责。*、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承包方享有国家对于所承包土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补贴。*、承包方严格按照本方案第*条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青苗补偿款,所占用的耕地根据实际面积按照本次签订合同单价退还承包费。*、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承包方有权使用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但因此产生的水费、电费等各种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将承包土地内的农田水利设施交还发包方,如有损坏,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方确保国土资源不流失或改变现有地形地貌(土地不得外运,如有外运或改变地形地貌按违约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许减少土地面积。*、违约责任*、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发包方非法干预承包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伤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特别约定*、该地块土地为孟庄村集体所有,合同到期,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己方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合同签订前承包方,需缴纳共计*****元承包押金,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下,此承包押金在合同到期后退还。*、承包期满,承包方需将承包地内农作物秸秆清理干净(不得原地焚烧)。*、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发包方可另行挂牌流转,若发包方与新的受让方达成流转协议,则承包方应在本合同到期时交还承包的土地,不得妨碍新的受让方使用。*、本方案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双方进行协商。*、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本次公开竞价在天津市农交所公开进行,竞价具体流程等详见天津市农交所关于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村北**亩土地经营权公开竞价公告(天津农交所网址:***.*****.***)。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