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转出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 月** 日(不满*年按*年计算)*、转出方所提供标的物属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总面积****.***亩,现状为耕地、鱼塘,有大棚、看护用房、水利设施等地上物,意向受让方对上述全部土地负有管护责任。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确认或到转出方咨询情况,报名后即视为认同转出标的现状。*、受让方要服从转出方统*管理,并根据湿地保护要求和转出方的种植计划进行生产,实行绿色种植,确保湿地环境安全。未经允许不准搞实验、示范等生产经营活动;要依法保护鸟类等野生动植物,禁止从事非法猎捕、杀害、采伐、采集、加工、收购、出售野生动植物。*、受让方不许将土地进行抵押和担保。负责管护承包区域内的所有水利、电力设施;严格管控私搭乱建、盗伐树木、偷土卖土、狩猎捕鸟、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非法行为;不得在耕地上植树、建棚和种植多年生植物,不得建设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地形地貌,允许转出方利用冬闲地进行试验性农作物种植。*、该宗土地位于津冀融合协同发展示范区大北产业园区范围,受让方对管理范围内全部土地负有看管责任,对上述地上物负责自行协调清理并承担费用。*、受让方对所管理的土地,应按土地管理范围、用途和期限自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协调解决所需的水源、电源和灌溉排涝等事宜。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自然灾害或人为造成的损失。*、受让方要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进入, 并对入侵的有害生物采取防治措施,严防扩散要科学合理施用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要根据用水来源监测水质状况,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态环境。*、受让方要承担有项目就退出的风险。如管理期间遇项目占地,受让方应无条件服从,自行处理种植、养殖物并及时腾退土地,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转出方只按项目实际占地面积退还受让方相应承包费,除此之外转出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合同到期前,受让方负责将农作物秸秆清除干净,严禁秸秆焚烧和沟渠燎荒。每出现*处燎荒现象,扣除保证金*万元。合同期满时,受让方无条件将土地交给转出方,并保证不遗留任何问题。*、如受让方在管理期间出现违法行为,转出方扣除相应土地管理保证金。如果土地管理保证金不足弥补给转出方造成的损失,转出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遇有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保护区建设等必要的施工作业,受让方需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否则转出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并扣除土地管理保证金。**、此次交易甲乙双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