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中路49号负1层至3层房产(共计8364.35㎡)整体招租
| 更新时间 | 2025-03-1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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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中路**号负*层至*层房产(共计****.**㎡)整体招租 |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万元/月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两江新区太湖中路**号负*层至*层房产(共计****.**㎡)整体招租 | ||||
| 坐落 | 详见附表 | 楼盘名称 | |||
| 租赁底价 |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免租期 | *个月(第*个租赁年度的第*月至*月,第*个租赁年度的第*月至*月,共计*个月)。 | ||
| 租金递增方式 | 前两年不递增,第*年起在上*个租赁年度基础上逐年递增*.*% | 招租用途 | 经营符合街巷用地的业态 | ||
| 产权证号 | 详见附表 | ||||
| 楼层 | 详见附表 | 结构 |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 |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已全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原租赁合同截止后*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所设可移动的装饰装修及购置的设施设备等) |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 |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层存在漏水、有沉降,长期需修缮; (*)标的不通气,无网络; (*)成功承租后,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日内与项目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层按*元/月/㎡;负*层、*层车位按**元/月/车位。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雷凯宁 | 联系电话 | ***-******** | ||
*、招租方简况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该项目为整体招租,详见《招租附表》。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若挂牌期满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租赁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重庆联交所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在挂牌期内未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装修现状及管道建设现状;(*)标的及周边楼盘入住现状;(*)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招租面积系第*方机构测算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标的是否通水、电、气、网络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天)。意向承租方*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标的及周边楼盘未来入住情况预估对经营的影响;(*)其它业态布局和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含占道经营、游摊散贩、相关部门临时施工、维修整改等带来的经营风险等),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 *、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按照合同及公告约定的用途使用承租房产,并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如遇临时性特殊情况需改变的,须提前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方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区域内搭建任何形式的棚屋、隔断、分隔区、库房等;(*)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互换使用租赁场地或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中途退租。 *、该房屋仅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房屋证。招租方仅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验收意见书、面积测算报告书复印件给承租方。承租方因经营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工商、税务、治安、消防、环评、卫生防疫、交通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责任。 *、该房屋用地性质为街巷用地,承租方需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因改变房屋用途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费用、问题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对此免责。 **、租赁场地内的物业及其建筑红线内的道闸、围墙、道路、绿化等均由承租方自行管理、养护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按其原设计功能使用,不得擅自违规搭建,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责任,相关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搭建或改变功能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费用、问题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日内与项目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层按*元/月/㎡;负*层、*层车位按**元/月/车位。 **、承租方须负责承租项目区域内日常经营管理,同时负责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消防备案登记、车库备案登记、车库收费许可、证照年审等相关经营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首期租金(*个月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个月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首期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标的移交后标的产生的*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车位物管费、场地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空调、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包、保卫、卫生、人工及福利费、服装及耗材费、办公费、证照年审费、管理费、相关税费等)。 **、除第**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国有资产租赁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详见。 **、本次招租面积系根据第*方机构测算结果取得,可能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备查资料:租赁合同、房测报告。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