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晋城市城区建设路1100号商铺1套出租
| 更新时间 | 2025-03-0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晋城市城区建设路****号商铺*套出租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晋城市统计局 |
| 标的名称 | 晋城市城区建设路****号商铺*套 |
| 交易机构名称 | 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租期内房产内设施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年检、报批经营、装修改造及消防改造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无论是承租方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导致的不能注册、施工、经营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作任何补偿; *.承租方可独立解决工商注册事宜,取得消防合格手续等,具备在该项目合法经营的条件; *.原租户中标、租期顺延,其他意向承租方中标、租期自移交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