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2025]05号)
| 更新时间 | 2025-02-2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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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裕华东路南侧、燕山道以东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号、国土资发〔****〕***号、发改财金〔****〕***号等文件另有规定、限制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出让宗地北侧有*处公厕垃圾转运站由市政府组织拆除。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出让条件、项目开(竣)工时间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商品房销售价格按任丘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 宗地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号)要求,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按要求移交。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室 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交易大厅 进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部分,应于*日内交清。 *、宗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宗地自交地之日起*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年内竣工。 *、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室
联 系 人: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裕华东路南侧、燕山道以东 |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并且 ≤*.* | 建筑密度(%): |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类)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号、国土资发〔****〕***号、发改财金〔****〕***号等文件另有规定、限制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出让宗地北侧有*处公厕垃圾转运站由市政府组织拆除。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出让条件、项目开(竣)工时间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商品房销售价格按任丘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 宗地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号)要求,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按要求移交。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室 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交易大厅 进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的部分,应于*日内交清。 *、宗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宗地自交地之日起*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年内竣工。 *、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楼***室
联 系 人: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