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宝坻区黄庄镇苑洪桥村6亩鱼池经营权
| 更新时间 | 2025-02-2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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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区域 | 苑洪桥村 | ||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苑洪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苑洪桥村*亩鱼池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农村交易所公开竞价,竞价押金*仟元,阶梯竞价每亩*元,竞价成功承包方应交清本年度承包费,另交押金*仟元。****年*月**日前交清第*年承包费,****年*月**日前交清第*年承包费,押金可抵第*年部分承包费。承包的鱼池只能用于淡水养殖,只允许在台面上建造不超标的看护房,不得植树取土,可以清淤但土方不得外运、不准扩大鱼池面积;水费、电源等*切费用均有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保证水源,电源按现有电力设备发包,合同期内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方自负;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私自改变现状,如私自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集体或相关部门进行勘察,施工或占用等项目必须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赔偿,赔偿款归各权利人所有,如承包方不同意,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自行施工,购置的建筑、设备及其它地表浮物等承包期满前由承包方自行拆除,如不拆除无偿归集体所有。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人员 |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