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中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号宝风大厦**层*****-**) | 法定代表人 | 吕健 |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翻译服务;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图文设计制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餐饮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海洋工程装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气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轮胎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创造太阳能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 **.******* |
| 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 转让方名称 | 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刘英凡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退出天津中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股权的批复(海油发展财【****】**号) |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天津中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则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部分。(*)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其余意向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且北交所收到最高报价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部分。*、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