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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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评估单价(钢:****元/吨,铜:*****元/吨)×评估重量(钢:**吨,铜:*.***吨),成交单价=成交价格/评估重量(详见:明细表),挂牌处置完成后需实际过磅,以实际过磅为准。实际过磅重量超出评估重量的部分,按照成交单价补交费用。实际过磅重量少于评估重量的,按照挂牌价格成交,不退费用。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附件,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依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 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在预定时间实地踏勘,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货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看货为准。(联系人:陈女士;电话:***********,预约看样的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天津产权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书面报名材料包括经转让方确认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交易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不足部分应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打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费用打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的。
*、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标的物交割时最终受让方须采取自提的方式,受让方须自行负担过磅、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切费用。在装卸、运输等环节中,受让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交通、环保等法律法规,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切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对第*方造成的损害等)、交通、环保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切经济、法律和社会责任,与转让方及天津产权无关。
**、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