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该项目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如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切损失与责任。
*、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切交易风险。
*、受让方须于动态报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的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辆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待《资产交易合同》履约完毕后,受让方无违约行为且双方无任何权益纠纷,转让方向受让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未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以及转让方的工作作息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标的车辆发生的*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承担,涉及车辆年检、保险、过户税、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步追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