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邯郸新院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更新时间 | 2025-02-1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邯郸新院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邯郸新院区项目施工已由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投资备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为******.**㎡,本次招标建筑面积******.**平方米,设计总床位 ****张。建设内容包括:医疗综合楼、发热门诊、高压氧舱、液氧站、后勤用房、污水处理站、垃圾站、门卫、以及配套建设的人防及地下车库等。*.*.*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苏里经*街以东、苏里纬*路以南、苏里经*街以西、苏里纬*路以北。*.*.*标段划分:共*个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招标范围: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邯郸新院区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 》 ( 法〔**** 〕*** 号 ) 及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邯郸市高开区联通南路**号,联系人:吴永强,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号星际中心*座**层,联系人:赵振强、白*帆,电话:***********。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