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台田***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台田***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情况地块:台田地块***亩,*至:东至水泥路,南至土路,西至柏油路,北至渠。发包底价为每年每亩****元,递增价**元,收取交易保证金******元,交易成功后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发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不足*年按*年结算,****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村集体每块地收取成交总价的百分之**的承包押金,可抵顶最后*年承包费,农交所收取***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签订合同时交清第*年度的承包费,以后每年**月**日前交清下*年度的承包费。*、责任明确:*.承包期内村委会不提供水电设施,不允许随意动土拉土破坏土地。*.如遇自然灾害给承包方造成任何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与村集体无关。*.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由于大钟地区不属于水稻种植区,如种植水稻,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水稻产生的供水费。*.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承包期内该地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元(不包含政府处罚)。*.承包期内,承包方如育秧苗不得在本村取土。**.承包期内,农药废弃物防止污染,要及时清理回收。**、如果交易成功后不按时签订承包合同,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作废,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承包方违约,承包押金不退,村集体将继续对外发包。**、凡有意承包该地块的应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察测量,*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大钟庄镇大米庄村台田***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情况地块:台田地块***亩,*至:东至水泥路,南至土路,西至柏油路,北至渠。发包底价为每年每亩****元,递增价**元,收取交易保证金******元,交易成功后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发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不足*年按*年结算,****年秋季收获后不得种植任何农作物),村集体每块地收取成交总价的百分之**的承包押金,可抵顶最后*年承包费,农交所收取***元的信息技术服务费,签订合同时交清第*年度的承包费,以后每年**月**日前交清下*年度的承包费。*、责任明确:*.承包期内村委会不提供水电设施,不允许随意动土拉土破坏土地。*.如遇自然灾害给承包方造成任何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与村集体无关。*.承包期内,承包方对该地块依法进行监管,依法享有该地块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经营权,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该地块原有承包面积。*.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块,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承包方无条件执行发包方的安排并协调承包费及青苗费等事宜,占用部分合同终止,其余部分履行合同,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由于大钟地区不属于水稻种植区,如种植水稻,发包方不负责水源,承包方需交纳因种植水稻产生的供水费。*.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等,必须接受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的管理和监督。*.承包期内该地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焚烧秸秆,如果发现有秸秆焚烧现象视情节程度每次罚款不少于****元(不包含政府处罚)。*.承包期内,承包方如育秧苗不得在本村取土。**.承包期内,农药废弃物防止污染,要及时清理回收。**、如果交易成功后不按时签订承包合同,不及时上缴承包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保证金作废,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履行合同视为承包方违约,承包押金不退,村集体将继续对外发包。**、凡有意承包该地块的应在报名前亲自到现场勘察测量,*旦报名视为同意本方案,以村集体发包亩数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发包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