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前锋园区QFG2024—8号挂牌出让公告
| 更新时间 | 2025-02-1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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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园区*******—*号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广安市前锋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前区土交〔****〕**号
经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前锋园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规划建设 用地面积 | 规划条件 | 使用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项目产业类型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用地 性质 | ||||||||
前锋园区*******—*号 | 前锋工业园区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亩) | ≥*.* | ≥**% | **米 | **%<绿地率≤**% | *类工业用地(******)〕 | **年 | ***万元(*万元/亩) | ***万元 | 该宗地项目产业类型为纺织业项目,投资强度≥***万元/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严格执行企业购地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制度,并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集资、合伙、团购等方式违规筹集土地出让金参与房地产开发,*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竞买人资格的同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出让。该宗地按“标准地”相关规定办理,由前锋区自规局、前锋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受让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明确*方权利义务。
*、本次挂牌出让工作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承办,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 日下午**:**时止,使用注册账号、密码或者**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日下午**:**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或个人,须按企业或个人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注册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交易指南及系统操作手册),进行报名等活动。
*、挂牌活动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挂牌时间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申请人按要求上传申请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完成报名程序后,方能参加竞买。
*、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会转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规则为***秒/次,即每次报价后,自动延时***秒,如在***秒内无新报价,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文件,并缴纳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并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价等活动。挂牌竞价结束后,由出让人对竞得人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人须递交与上传在系统内的申请文件*致的纸质资料,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进行核验。如因竞得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形(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联系方式
(*)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工业*路*号
网 址: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
受理股(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
编审股(挂牌文件联系)联系人: 兰女士 联系电话:****-*******
评审股(挂牌结果联系)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股(违法违规举报)联系人: 曾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民生路*号
技术指导:(****)*******
网 址:*****://*******.**
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
****年*月
广安市前锋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前区土交〔****〕**号
经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前锋园区*******—*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规划建设 用地面积 | 规划条件 | 使用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项目产业类型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用地 性质 | ||||||||
前锋园区*******—*号 | 前锋工业园区 | 工业用地 | *****平方米(**.**亩) | ≥*.* | ≥**% | **米 | **%<绿地率≤**% | *类工业用地(******)〕 | **年 | ***万元(*万元/亩) | ***万元 | 该宗地项目产业类型为纺织业项目,投资强度≥***万元/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严格执行企业购地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制度,并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集资、合伙、团购等方式违规筹集土地出让金参与房地产开发,*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竞买人资格的同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出让。该宗地按“标准地”相关规定办理,由前锋区自规局、前锋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受让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明确*方权利义务。
*、本次挂牌出让工作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承办,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年*月** 日下午**:**时止,使用注册账号、密码或者**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日下午**:**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或个人,须按企业或个人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注册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交易指南及系统操作手册),进行报名等活动。
*、挂牌活动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挂牌时间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申请人按要求上传申请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完成报名程序后,方能参加竞买。
*、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会转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规则为***秒/次,即每次报价后,自动延时***秒,如在***秒内无新报价,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文件,并缴纳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并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价等活动。挂牌竞价结束后,由出让人对竞得人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得人须递交与上传在系统内的申请文件*致的纸质资料,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进行核验。如因竞得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形(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联系方式
(*)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工业*路*号
网 址: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
受理股(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
编审股(挂牌文件联系)联系人: 兰女士 联系电话:****-*******
评审股(挂牌结果联系)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股(违法违规举报)联系人: 曾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民生路*号
技术指导:(****)*******
网 址:*****://*******.**
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前锋区分中心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