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双营村平谷区顺平路北电线电缆厂*****.*平方米房屋及*****.*平方米场院出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全市统*项目编号
********************
| 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双营村平谷区顺平路北电线电缆厂*****.*平方米房屋及*****.*平方米场院出租 |
| 细分类别: | 场院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双营村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 |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 附属设施: | 房屋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 拟出让用途: | 经营 |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 延牌次数: |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年*支付。每年租金**万元。租金*至*年******元/年,*至**年按原基数增长*.*%,即******元/年;**至**年按上年租金增长*.*%,即******.*元/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并签订标的意向受让确认知情书。 *、为了保障村集体稳定的经济收入,意向受让方需有过本村签署含**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该地块地上物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原承租人所有,如参加平台交易,需与原租户协商,办理地上物交接手续。因地上物存在交接纠纷导致无法接收租赁场院的,村集体不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方受让资格确定后无故不签订合同则交易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 *、出让方有权对所出租的地块进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性质生产经营的,出让方有要求承租方停止生产及经营并加以改正造成的*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负。禁止违法建设。 *、最终竞得方为非原租户的如需向原租户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以第*方评估为准,如参加平台交易,视为竞得后同意对原租户进行补偿。因补偿纠纷导致无法接收租赁场院的,村集体不承担违约责任。 |
全市统*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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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双营村平谷区顺平路北电线电缆厂*****.*平方米房屋及*****.*平方米场院出租 |
| 细分类别: | 场院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西双营村 |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 |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 附属设施: | 房屋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 拟出让用途: | 经营 |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 延牌次数: |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年*支付。每年租金**万元。租金*至*年******元/年,*至**年按原基数增长*.*%,即******元/年;**至**年按上年租金增长*.*%,即******.*元/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并签订标的意向受让确认知情书。 *、为了保障村集体稳定的经济收入,意向受让方需有过本村签署含**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该地块地上物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原承租人所有,如参加平台交易,需与原租户协商,办理地上物交接手续。因地上物存在交接纠纷导致无法接收租赁场院的,村集体不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方受让资格确定后无故不签订合同则交易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 *、出让方有权对所出租的地块进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反土地性质生产经营的,出让方有要求承租方停止生产及经营并加以改正造成的*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负。禁止违法建设。 *、最终竞得方为非原租户的如需向原租户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以第*方评估为准,如参加平台交易,视为竞得后同意对原租户进行补偿。因补偿纠纷导致无法接收租赁场院的,村集体不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