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
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最多*个单位组成*个联合体,以*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
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
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
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