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区解放大道***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宪华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组织主办会议、展览、展销及展览制作设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场地设施及展具设备出租;停车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百货、*金交电、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农付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其他食品批发兼*售;劳保用品、通讯器材、家具、玉器*售;羽毛球、壁球、乒乓球、蓝球、室内足球、台球、攀岩、飞镖、游乐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按规定执行)。兼营汽车出租;信息网络、装饰装璜工程、化工原料、中西药、保健食品、图书报刊*售兼批发;金银首饰*售;家用电器维修;快餐饮食;健身娱乐;旅游开发;客运票务代理;汽车运输;住宿(兼营部分公司自身不得经营、仅供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武汉展览馆有限公司 | **.******* |
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 |
武汉碧水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同方创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号中核大厦***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张园园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持有股份数(万股) | ***.****** | 拟转让股份数(万股)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年第*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按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内容进行后续操作。*、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北京产权交易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方同意采用*次性付款方式,本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本方同意并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其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