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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5-01-1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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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高效办成公租房申请“*件事”实施方案》(赣建保〔****〕**号)、《万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万府办字〔****〕*** 号)和《关于批转万安县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字〔****〕***号)文件精神,就我县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公告如下:
*、申请对象及条件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为县城规划区范围居民,且在该区域内连续居住满*年以上;(*)申请家庭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含商铺)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平方米,且无资助住房;(*)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倍。
*.县直机关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及引进的人才:(*)申请人应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且连续缴纳*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含商铺)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平方米,且无资助住房;(*)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倍。
*.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企业连续稳定工作*个月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个月以上的社保或工伤保险(从事个人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及申请日前*个月的纳税证明);(*)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含商铺)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平方米,且无资助住房;(*)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倍。
*.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不能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已承租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已购买私家车购买价格在**万以上(以原始购买发票金额认定);(*)因住房保障失信行为,惩戒期尚未届满的。
*、申请渠道及流程
*.申请。(*)通过“赣通码”申请。申请人通过微信搜索赣通码小程序,点击赣通码找到公共服务区—公租房申请*件事,点击进入到申请服务入口。(*)通过“赣服通”申请:申请人通过下载赣服通***或支付宝中搜索赣服通小程序,进入到赣服通小程序后找到公租房申请*件事,点击进入到申请服务入口。
*.受理。申请人通过“公租房申请*件事”专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电子授权,省公租房申请“*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自动进行大数据资格预审,将资格预审结果及申请人申请*并发送至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进行资格审查。
*.委托核对。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公租房申请资格进行初核并*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过省公租房申请“*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发送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以户为单位通过省公租房申请“*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发送至“数字民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展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审核确认。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参考民政部门提供的核对报告,结合其他调查方式,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资格进行终审。
*.结果公示。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在资格终审结果确认后,通过省公租房申请“*件事”接口应用服务端、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登记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实现“掌上办”“*次办”,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时间要求:****年**月**日前提交申请的纳入****年度补贴。****年**月**日后提交申请的纳入****年度补贴发放。
咨询电话:****—*******
万安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