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南洼****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葫芦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南洼****亩土地经营权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万元和禁烧秸秆保证金*万元(*压到底),承包期满退还。凡受让人反悔的竞价保证金不退,归葫芦窝股份经济合作社所以,相应地块由合作社择日再次发包。*.签订合同当日交清当年承包费,以后承包费在每年的*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费,未按时缴纳承包费合作社收取每日*‰的违约金。*.水、电、看护房屋(面积不能超过**.*平米)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合作社同意,方可设置,否则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合作社所有,由合作社处置。*.如承包方违规燃烧秸秆等情况,履约保证金不退,且每次扣除禁烧秸秆保证金****元,归合作社所有。*.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方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水稻,不能栽树、卖土。*.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承包方,征地费归合作社所有。*.承包方享受粮食补贴政策并缴纳相应的水费。*.承包人需在承包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合作社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若到期后仍未清除的由合作社进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合作社不负责水源、电源。在此地块原有的水源、电源和水利设施承包费可以免费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合同到期承包方必须保证原有设施能正常使用,否则合作社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均与合作社无关,承包方自负。**.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合作社*份,否则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合作社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此地块现有的上、下水渠及田间路合作社不负责维修,由承包方自己负责维修使用。在汛期承包费不得阻碍排涝(不允许清淤卖土,不允许拓宽道路进行种植)**.如遇高标农田施工,承包方不得阻拦正常施工,铺设节水管道占地压地不予赔偿,涉及到青苗,补偿青苗费。**.本次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其中****年*月**日-****年**月**日计为*年)。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葫芦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南洼****亩土地经营权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万元和禁烧秸秆保证金*万元(*压到底),承包期满退还。凡受让人反悔的竞价保证金不退,归葫芦窝股份经济合作社所以,相应地块由合作社择日再次发包。*.签订合同当日交清当年承包费,以后承包费在每年的*月*日前付清当年承包费,未按时缴纳承包费合作社收取每日*‰的违约金。*.水、电、看护房屋(面积不能超过**.*平米)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合作社同意,方可设置,否则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合作社所有,由合作社处置。*.如承包方违规燃烧秸秆等情况,履约保证金不退,且每次扣除禁烧秸秆保证金****元,归合作社所有。*.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方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水稻,不能栽树、卖土。*.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合作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承包方,征地费归合作社所有。*.承包方享受粮食补贴政策并缴纳相应的水费。*.承包人需在承包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合作社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若到期后仍未清除的由合作社进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合作社不负责水源、电源。在此地块原有的水源、电源和水利设施承包费可以免费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合同到期承包方必须保证原有设施能正常使用,否则合作社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均与合作社无关,承包方自负。**.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合作社*份,否则合作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合作社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合作社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此地块现有的上、下水渠及田间路合作社不负责维修,由承包方自己负责维修使用。在汛期承包费不得阻碍排涝(不允许清淤卖土,不允许拓宽道路进行种植)**.如遇高标农田施工,承包方不得阻拦正常施工,铺设节水管道占地压地不予赔偿,涉及到青苗,补偿青苗费。**.本次流转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满*年按*年计算(其中****年*月**日-****年**月**日计为*年)。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