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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涟土告字[****]*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娄底涟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涟土告字[****]*号
经涟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涟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出让方式交易*(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涟源市石马山街道办事处马家境社区,北临福源路,南临福涟路,东临石马山北路 | *****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年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 **** | **** | **万元及其整倍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申请人可于报名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账 号:********************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于****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致。
(*)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缴相关税费。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涟源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涟自规条字【****】***-*号)规划方案实施。
(*)宗地红线范围内有多根高压电杆(线)未迁移,市人民政府已承诺在土地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单位迁移到位,不影响地块的开始使用。
(*)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娄底涟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涟土告字[****]*号
经涟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涟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出让方式交易*(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涟源市石马山街道办事处马家境社区,北临福源路,南临福涟路,东临石马山北路 | *****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年 |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 **** | **** | **万元及其整倍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申请人可于报名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账 号:********************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于****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致。
(*)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缴相关税费。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涟源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涟自规条字【****】***-*号)规划方案实施。
(*)宗地红线范围内有多根高压电杆(线)未迁移,市人民政府已承诺在土地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单位迁移到位,不影响地块的开始使用。
(*)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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