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万家惠小区北侧建设镇东八道街48号四处机动车检测房...
| 更新时间 | 2025-01-0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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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租赁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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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万家惠小区北侧建设镇东*道街**号*处机动车检测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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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类别 | 房产 | ||
| 坐落位置 |
海拉尔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万家惠小区北侧建设镇东*道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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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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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说明 |
院内办公楼建筑面积***.**㎡;修理车间建筑面积***.**㎡;检测大厅两处,建筑面积分别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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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用途 |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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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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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占用情况 |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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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免租期限 | 无 | |
| 出租方名称 |
海拉尔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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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方式 |
|---|
| 挂牌价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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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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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平均租金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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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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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说明 | |||
| 支付方式 | 年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 否 |
|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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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的处理 |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约定价款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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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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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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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进场结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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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
| 基本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截止日**点前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天津产权指定账户交纳**万元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租金。
*、此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未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卢文艳,电话:****-*******)。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标的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截止挂牌期满,如只产生*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承租方为意向承租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承租方之外:(*)若挂牌期满只产生*家意向承租方,则该意向承租方进行*次报价后进入原承租方征询环节;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部分;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承租方征询环节,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承租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部分;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承租方成为承租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无息返还。
*、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承租方在签署《租赁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平均租金成交额*%的交易服务费至天津产权。
*、天津产权收到首期租金到账凭证及确认交易服务费全部到账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本次标的按现状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期内承租方因装饰装修、使用不当造成的*切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承租方继续有效。(*)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出租方出售房屋须在 * 个月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检测线使用。(*)承租方必须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合法经营,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监督。(*)承租方承租后增加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政府环境治理的标准和要求。(**)承租方承租期间造成经营性用房结构、功能发生故障或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承租期内确保有完善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自行配备必需的消防器材,严格遵守区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及安保、消防安全、门前*包等工作的规定并承担责任。凡因治安、消防安全不力造成的*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并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承租人必须具备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所颁发的经营资质证书。(**)承租方因使用经营性用房及附属设施而发生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有关部门规定据实支付。 (**)若承租方违反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出租方依据具体情况可采取强制性停业整改等措施,直至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要求限期整改,期间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方运营期间,如发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承租方在承租期的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均与出租方无关。(**)有下列情形之*,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性用房: ①承租方利用所承租的经营性用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②承租方对承租的经营性用房进行转租、分租、抵押的。 ③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达**天的。 ④承租房产未按照本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相关约定执行,不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且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出租方对出租经营性用房另有用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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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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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内容 |
*、租赁期间所涉及的管理、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均由承租方承担。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出租标的由海拉尔宾馆集中运营管理,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押金:人民币*****.**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经出租方验收后将押金归还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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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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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 |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 支付行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