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25-01-0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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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 |||
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龙口市城区及背街小巷道路新增路灯设计项目 | |||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 |||
项目编号、标包:***************************** | |||
*、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万元 | |||
*、购买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龙口市城区及背街小巷道路新增路灯设计项目,共分为*个包。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万元。 | |||
*、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承接主体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承接主体须具有*、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承接主体,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接主体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 **** 〕**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承接主体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购买主体、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烟财采【****】*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应提交的材料:承接主体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 |||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 |||
*、时间:****-**-** **:**:**至****-**-** **:**:**(北京时间)。 | |||
*、地点: 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 |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宋希朋 | 联系方式:*********** | ||
发布人: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本级 | |||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