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LGT2024-3号拍卖出让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01-06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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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临国土资告字[****]*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土地用途 | 开发程度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竖向界限 | |||||||||||
上限 (*) | 下限(*) | 高差(*) | ||||||||||||
*******-* | 临漳县玄武路中段路北、西门大街北头北侧 | ***** | 商务用地 | 净地条件出让 | *.*≤*≤*.* | ≤** | ≥** | ** | -** | ** | ** | **** | ** | **** |
*、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至 ****年*月**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楼第*开标室举行。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 (*)建设指标及内容详见*******-*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邯临规划*******号)。 (*)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
(*)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临漳县建安路中段北侧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漳支行
账 号:********************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