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与九华山路交口蓝水园19-2-702(...
| 更新时间 | 2025-01-02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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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与*华山路交口蓝水园**-*-***的拍卖公告
(第*次拍卖)
*、 拍卖标的:
*、房屋(构筑物)等登记信息:幢(房)号**-*-***,权利人为丁立祥,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居住,房屋结构:钢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层数共*层,所在层第*层;土地(非林地)登记信息: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本次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登记日期:****年**月**日。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津(****)河西区不动产证明第*******号。抵押人:丁立祥.抵押权人天津厚朴小额贷有限公司.抵押范围:***.**平方米。
*、勘验时未进入室内,被执行人在此居住。(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安排),联系电话:***********.孙先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涉案不动产转移登记可能产生的税费类别及纳税(费)主体、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等涉税费信息以相关税务机关要求为准。税费申报及税费征缴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税费申报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情形,买受人需承担代理申报、垫付税费义务,如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代理申报或垫付税费导致无法过户,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买受人所垫付的税费可自税务机关出具完税凭证*日内凭完税凭证到法院领取拍卖款中预留的税费款项。
风险提示:买受人*经成交即视为对以上费用承担义务的确认,由于买受人未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或其他自身原因而对相关费用承担有异议,与拍卖人无涉。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地产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拍卖房产所在地的限购及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还应遵循如下要求:
(*)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拍卖房产所在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于*日内,按照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材料。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电话:***********.孙先生***********,***-*******(展唐助拍(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