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当涂支路77号珠光南苑6幢503室(变...
更新时间 | 2024-12-31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变卖公告
郑重说明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时起**天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具体截止时间以网拍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整体拍卖,网络询价结果:*******元,变卖预缴款:******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各有意向者自行看样。*、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变卖方式:竞买人需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参与变卖资格。(竞价余款于变卖成交后**日内缴纳至本院指定账户)。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交易政策,如是否限购等,如因不符合有关政策购买的,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拍卖行为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变卖成交后,按法律规定办理过户及交付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切责任。*、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成交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全部变卖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变卖款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变卖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等)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预交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价预交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 拍卖辅助机构: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与潜山北路交口天*大厦**楼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