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号*幢*层) | 法定代表人 | 史亚军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预应力、防腐保温、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测绘、工程检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物业管理;设备物资采购、维修;设备组装;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建筑材料、*金交电、机械设备;城市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北京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杨威 | *.******* |
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 |
范竞宇 | *.******* |
北京伟业通润经贸有限公司 | *.******* |
仉建民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依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有部分其他股东拟转让其持有的股权。如其他股东股权转让先于本转让完成,则需要征询新进入股东是否行使对本项目转让标的的优先购买权。具体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烟台开发区珠江路**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张勇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新兴战【****】***号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家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经*次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则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部分。(*)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其余意向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且北交所收到最高报价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部分。*、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