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项目市场化投资部分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更新时间 | 2024-12-3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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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项目市场化投资部分第*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省江北产业集中区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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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已存证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项目市场化投资部分第*方检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项目市场化投资部分第*方检测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楚江大道*号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启动区*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为慈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报价 | **% |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约*年)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项目市场化投资部分第*方检测。 服务范围:具体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的结算,符合现行检测规范): 原材料进场试验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桥梁及地下工程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其他专项检测项目。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对本项目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约*年)。 服务标准:检测成果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物流园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第*方检测项目见证检测; *、国家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方检测; | |
第*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建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 |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约*年)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项目市场化投资部分第*方检测。 服务范围:具体检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的结算,符合现行检测规范): 原材料进场试验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桥梁及地下工程工程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其他专项检测项目。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对本项目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合格(约*年)。 服务标准:检测成果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芜湖梦溪科创走廊*期项目(芜湖梦溪科创数字产业集群项目)工程第*方检测; *、芜湖经开区江北智能网联汽车及*部件产业园第*方检测;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宣城市科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投标人资格要求第*条“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经建设主管部门登记的岗位证书)”,投标无效;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纪检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