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恩施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兴业南路8号(东方华府)18栋4单元202号房...
更新时间 | 2024-12-28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恩施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卖(网址:机构名称:恩施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标的物: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兴业南路*号(东方华府)**栋*单元***号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市场价格:*******元,起拍价格:*******元,加价幅度:****元,保证金:******元。
特别提醒:*、涉原权利人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成交之日起**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案涉标的物所欠物业费、维修基金、水、电、气、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暂未收到租约申报,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核实;*、本次拍卖不含室内活动财产。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统*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该房屋暂未腾退,存在腾退风险。
*、所涉及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本条所指税费指税务部门过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印花税、个税、土地出让金等。被执行人所欠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工本费、过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点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恩施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恩施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市支行营业部,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恩施市人民法院
网址: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恩施市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