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宿松县宗地编号2024-4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出让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2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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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宗地编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华亭镇先觉村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 |
绿地率(%) | 小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或*万元的整倍数 | ||
备注 | 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研发和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公共租赁房除外)、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凡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宗地编号****-**地块:****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按现状接收该出让地块,签订《交地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拟成立新公司投资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戴继平 孙荣
开户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县支行
账 号:******************
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项目编号:************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华亭镇先觉村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 |
绿地率(%) | 小于或等于**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或*万元的整倍数 | ||
备注 | 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研发和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公共租赁房除外)、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凡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宗地编号****-**地块:****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按现状接收该出让地块,签订《交地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拟成立新公司投资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戴继平 孙荣
开户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县支行
账 号:******************
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