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深圳有为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路**号云松大厦*层****) | 法定代表人 | 王智刚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般经营项目是:新材料、精细化学品及生物医药科技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专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材料与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剧毒危险化学品)的研发与销售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环保节能材料批发涂料、油墨、颜料的研发与销售** 固化设备、涂装固化设备及配套商品的研发、销售、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王智刚 | **.******* |
其他股东 | **.******* |
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深圳市有为技术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中金祺智(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安吉安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怀化国隆*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 |
深圳市同方汇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
转让方名称 | 深圳市同方汇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路*号天安数码时代广场*座****室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王灿锋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决议文件名称 | ****年第*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深圳有为技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按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万元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内容进行后续操作。*、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交纳至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方同意采用*次性付款方式,本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本方同意并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自愿接受标的企业之现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联合受让各方都应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其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