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儋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儋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 | 2024-12-2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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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儋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儋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发文机关:儋州市公安局成文日期:****年**月**日文 号:无发布日期:****年**月**日时效性:儋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步优化全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科学整合本市人口结构,提升儋州洋浦协同发展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儋州洋浦*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加快破除制约人口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放宽入户限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不断优化人口规模和结构,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持本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省外居民,可申请在该房屋登记落户。
(*)年龄**周岁以下,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个月的省外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连续居住满*个月是指公民在海南省“*标*实”社区管理平台办理暂住登记,当前且最近*个月连续居住地为本市迁入地址(受理单位以海南省“*标*实”智能可视化社区管理平台核实为准)。
(*)实行居住证转户籍落户制度,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满两年,可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省外居民办理迁移时,其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及父母(男性超过**周岁、女性超过**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办理随迁。
*、全面放宽引进人才落户限制
(*)已领取本市有效《居住证》,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在本市申请引进人才落户,可不受年龄限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年内,且在本市进行暂住登记的,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在本市申请落户。落户地可选择在本人及亲属(含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稳定住所或在市公安局指定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进*步健全社区集体户设立机制
在市区、城镇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或其他适当的实体地址上可以设立社区集体户,为符合本市落户条件,但无自主产权住房者提供在城镇落户的条件。同*社区居委会原则上只设立*个社区集体户。为方便集体户内居民办理涉及使用户口证件事务,派出所可为集体户内居民单独打印含本人户籍信息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或与户主关系"填写“非亲属"。进*步清理规范各类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加大对户口挂靠在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居民将户口迁移至其自有产权住房户口或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城镇社区集体户的引导力度。尽快实现城镇社区集体户全覆盖。
*、工作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派出机构是落实本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周密细致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强化协同推进,结合各自职能,抓紧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加强教育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方面服务保障,确保改革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市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联合统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跟踪监测改革进展、落户形势、有关影响以及各方面反应,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衍生的各种问题、困难,适时会同市委人才发展局、市公安局修订方案细节。市公安局要抓紧制定落户的公安机关具体操作办法,并尽早出台实施。市教育局要进*步加强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防范“高考移民”相关工作,科学预测普通高中入学需求增长,多措并举增加学位供给。市住建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
本方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年*月*日起试行,有效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