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中标公告 > 宜宾市南溪区农业农村局宜宾市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27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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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号宜宾新世纪购物广场*幢**层*-**号 | ***,***.**元 | **.** |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普查服务 | 宜宾市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 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业局工作安排,在全区 开展普查工作。坚持统-分-统的原则,统*底版、统*标准、统*时点,开展国土调 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专项对接(以下简称“地类对接”),解决全区林草湿调查监测植 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地类不*致问题。 | 磋商文件所示全部服务要求内容 | ***日历天(具体以*川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时间为 准)。 | 磋商文件所示服务标准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泽平、朱穆君、王万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元的小额*星项目,代理费用统*按?****.**元计算,超出?****.**元的按实际计算(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财政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号。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古街*段**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西段**号宜宾新世纪购物广场*幢**层*-**号 | ***,***.**元 | **.** |
*、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合同包*):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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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查服务 | 宜宾市南溪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项目 | 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业局工作安排,在全区 开展普查工作。坚持统-分-统的原则,统*底版、统*标准、统*时点,开展国土调 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专项对接(以下简称“地类对接”),解决全区林草湿调查监测植 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地类不*致问题。 | 磋商文件所示全部服务要求内容 | ***日历天(具体以*川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时间为 准)。 | 磋商文件所示服务标准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泽平、朱穆君、王万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元的小额*星项目,代理费用统*按?****.**元计算,超出?****.**元的按实际计算(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 财政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东段***号。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古街*段**号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