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勘察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北勘察[****]****
*、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河北区群贤路(聚贤道-圣贤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批复(城市)【****】**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联系方式]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受 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联系方式]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概况:河北区群贤路(聚贤道-圣贤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米,位于河北区境内,北起聚贤道,南至圣贤道,全长约***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同步实施排水、燃气、照明、交通设施等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 *.* |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北区境内,北起聚贤道,南至圣贤道 | *.*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标段:标段名称:河北区群贤路(聚贤道-圣贤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勘察,招标范围:群贤路(聚贤道-圣贤道)位于河北区境内,北起聚贤道,南至圣贤道,道路最高等级: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米,红线宽度:**米; 排水最大管径:*******;燃气最大管径: *******;最大压强 :中压,最大输气能力<*****万立方米/年。照明、交通工程等市政配套。勘察范围:全部项目岩土勘察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总投资额**.**万元。 | *.*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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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标段: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名,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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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锁登*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 | *.*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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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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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符合公告 *.* 条款要求的单位须与代理公司联系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及招标公告已关注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 *.*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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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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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刘资阳(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北*马路**号诺诚广场*号楼-****邮政编码:******联系人:李晓方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章)法定代表人:李丽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号顶佳金领地*号楼*层邮政编码:******联系人:肖玥、聂玉泉、马钰洁电话:***-********-****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土地整理中心[联系方式] 受理负责人:李晓方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北*马路**号诺诚广场*号楼-****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孔令元、姚蕾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金纬路金正公寓*号楼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