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关于苏州市虎丘区玉山路55号5幢505室(含固定装修)(第一...
更新时间 | 2024-12-25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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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关于苏州市虎丘区玉山路**号*幢***室(含固定装修)(第*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标的:苏州市虎丘区玉山路**号*幢***室(含固定装修);房屋建筑面积:**.**㎡;权证号:苏(****)苏州市不动产权第*******号房屋用途:办公。〔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询价报告电子版(竞买公告左下角)〕。
特别提醒:
*.拍卖标的物状况请意向买受人自行前往了解,以现状为准。拍卖前请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日内向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持该成交确认书等资料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资格审核。
*.特别提示:
(*)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日内未取得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资格审核意见的,视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人民法院出具不予准许成交裁定书,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网络服务提供者
(*)第(*)至第(*)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格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损失。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关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的特别提示:
*.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相关政策请于开拍前咨询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次拍卖不接受组合性贷款方式购买。
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贷款流程:
(*)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个工作日内出具并邮寄加盖公积金业务章的公积金贷款放款承诺书(见*)。
(*)买受人依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文书,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
(*)承办银行依据贷款放款承诺书无条件发放贷款至人民法院提供的执行案款虚拟子账号。
*.贷款材料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贷款用途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应及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如不符合贷款条件,应采取其他方式于成交之日起**日内交付余款。
存在下列情形的,按悔拍处理:
(*)因买受人过错,其在收到成交确认书*日内未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因买受人过错,其收到成交裁定书后*日内未办理权属转移和抵押登记,致余款不能按时缴纳至法院账上的;
(*)买受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逾期未能补齐余款的。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由出卖方负担的税款由买受方先行垫付,后期由法院在拍卖、变卖款中予以退还。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及其他未知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及税费等收取情况。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江苏法源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