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西航天国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江西省赣州市(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高新区人和路永通信创大厦*、*、*层) | 法定代表人 | 文富鹏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农业管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北京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研究所 | **.******* |
首建投前沿科技产业(北京)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研究所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 **号西工业区 ** 号楼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法定代表人 | 王斌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研究院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〇*所转让所持江西航天国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江西航天国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内容进行后续操作。*、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的文件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的竞买资格;如成为受让方的,有权取消其受让方资格,并且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交易所应收取的相关服务费,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书面承诺事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等要求的情形。*、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同意在本项目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办理交易价款划转手续后*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