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成都市青羊区银丝街27号1楼商业用房转让
更新时间 | 2024-12-24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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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银丝街**号*楼商业用房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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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羊区银丝街**号*楼商业用房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建筑面积为不动产权证的证载面积,可能存在与房产实际面积不*致的情况,意向受让方需认可该事项。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致的,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本次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接收、转让标的状况、宗地现状、权属情况、水、电、气、光纤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标的交接。(*)产权变更登记*.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移交,受让方需确保转让方原租赁关系继续履行,房屋移交日之前的房屋租金收益(若有)归转让方所有,移交日及移交日后的房屋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房屋移交日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日及移交日后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以及房屋安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和负责。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过户手续。*.结清价款且获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过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其他交接事项。(*)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项目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其它详见标的权属证明、《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及《产权交易合同》。(*)标的查看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标的查看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工作日*:**-**:**(需提前*个工作日电话询问预约)(*)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签署《承诺函》,承诺受让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成都市商品房购买政策,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交所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转让的优先权人为宋家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