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肥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规公告[2024]86号)
更新时间 | 2024-12-2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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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规公告[****]**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肥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规公告〔****〕**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式 | 土地 座落 | 地块 编号 | *至 范围 | 土地 面积 (亩)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 地率 | 建筑 密度 | 参考 地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拍卖 | 长临镇长古路东侧白马山茶场 | ******** | 东至:空地、现状建筑、道路 | **.** | 商业 用地 | **年 | *.* |
≥**%
≤**%
**
*** 万元
南至:现状道路
西至:现状道路
北至:空地、现状建筑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竞买约定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竞买申请人*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竞买登记
*、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楼***室进行资格预审。在申请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通过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须知
*、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年*月**日,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 其他
*、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日内*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全部自持,不得对外销售。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市土委会****年第*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用权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对其***%控股的母公司名下。
*、该地块位于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紧邻巢湖风景名胜区*顶山景区白马山游览区,项目建设须符合并落实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步加强巢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办【****】*号)中关于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要求,禁止开展污染环境的各项建设,项目建设建筑高度、建筑风貌、色彩、空间布局、景观设计等内容,与巢湖风景名胜区内风景环境做好协调,消除干扰或破坏风景区资源环境的因素。
*.竞得人项目绿化、环卫、景观等用水应优先利用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未经许可不得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竞得人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版)》相关规定履行环评手续。
*.土地上市后在开发利用时请遵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结构封顶)。②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③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号)第*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选择明确成立项目公司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个月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年**月*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肥东县长临镇人民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
地块咨询电话: ****-********
报名受理电话:****-********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 ****-********、********
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肥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规公告〔****〕**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式 | 土地 座落 | 地块 编号 | *至 范围 | 土地 面积 (亩)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 地率 | 建筑 密度 | 参考 地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拍卖 | 长临镇长古路东侧白马山茶场 | ******** | 东至:空地、现状建筑、道路 | **.** | 商业 用地 | **年 | *.* |
≥**%
≤**%
**
*** 万元
南至:现状道路
西至:现状道路
北至:空地、现状建筑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
*、竞买约定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竞买申请人*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竞买登记
*、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楼***室进行资格预审。在申请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通过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须知
*、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年*月**日,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 其他
*、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日内*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全部自持,不得对外销售。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市土委会****年第*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用权人或其全资子公司或对其***%控股的母公司名下。
*、该地块位于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紧邻巢湖风景名胜区*顶山景区白马山游览区,项目建设须符合并落实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步加强巢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合政办【****】*号)中关于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要求,禁止开展污染环境的各项建设,项目建设建筑高度、建筑风貌、色彩、空间布局、景观设计等内容,与巢湖风景名胜区内风景环境做好协调,消除干扰或破坏风景区资源环境的因素。
*.竞得人项目绿化、环卫、景观等用水应优先利用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未经许可不得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竞得人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版)》相关规定履行环评手续。
*.土地上市后在开发利用时请遵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结构封顶)。②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③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号)第*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其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选择明确成立项目公司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个月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年**月*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肥东县长临镇人民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肥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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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受理电话:****-********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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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