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上海金融法院关于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街道160街坊1/3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
更新时间 | 2024-12-2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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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街道***街坊*/*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上位于凯滨路***-***号(双)、瑞宁路***号的阳光滨江中心北楼在建工程(*层、*层、*** 室除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所有权及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固定装修。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年*月**日出具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信息记载,本标的所对应土地状况信息如下:
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土地坐落:徐汇区斜土街道***街坊 */* 丘;土地宗地号:徐汇区斜土街道***街坊 */* 丘;房地产权证号:沪(****)徐字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期限:****-**-**至****-**-**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办综合;核准日期:****-**-**;
土地用途及规划等详细信息请查阅评估报告所附不动产登记簿。
*、根据上海富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富估报(****)第****号》评估报告,建筑工程归纳整理如下:
幢号/门牌号 | 室号部位 | 层数(实际)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层高 |
*幢 ***-*** 号〔双〕 | 地下*层保安办公用房 | 地下*层 | 特种用途 | **.** | *.*米 |
地下*层管理办公用房 | 地下*层 | 特种用途 | ***.** | *.*米 | |
地下*层职工餐厅 | 地下*层 | 特种用途 | ***.** | *.*米 | |
地下*层自行车库 | 地下*层 | 特种用途 | ****.** | *.*米 | |
地下*层管理办公用房 | 地下*层 | 特种用途 | ***.** | *.*米 | |
地下 *-地下*层变电所 | 地下*-地下* | 特种用途 | ***.** | *.*米 | |
地下 *-地下*层供电局**** 开关站 | 地下*-地下* | 特种用途 | ***.** | *.*米 | |
地下*层管理办公用房 | 地下*层 | 特种用途 | ****.** | *.*米 | |
*-*层 | *-*层 | 商业 | *****.** | *层*.*米,*-*层*.*米 | |
*幢 *** 号 | *层**物业管理用房 | *(*) | 特种用途 | ***.** | *.*米 |
*层**业主委员会用房 | *(*) | 特种用途 | **.** | *.*米 | |
*层**管理办公用房 | *(*) | 特种用途 | ****.** | *.*米 | |
***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 层避难间、楼梯通道及设备用房 | **(**) | 特种用房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 层避难间、楼梯通道及设备用房 | **(**) | 特种用房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层 | **(**) | 办公 | ****.** | *.*米 | |
* 幢 ***-*** 号〔双〕 | 车位*-***(共***个车位合计) | 地下*-地 下* | 特种用途 | *****.** | *.*-*.*米 |
临时车位** | 地下*-地 下* | 特种用途 | ****.** | *.*-*.*米 | |
合计 |
|
| ******.** |
| |
注:纳入本次评估的总建筑面积规模为******.**平方米。《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载明全幢在建工程建筑总面积为 ******.** 平方米,其中*层、*层、*** 室建筑面积合计 ****.**平方米已经转移权属登记在上海市徐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
以上信息仅共参考,具体以相关登记部门记载及现状情况为准。
评估价:******.**万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倍数。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特别说明:
*、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法院和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管理要求,若政府相关部门今后对拍卖标的规划指标等有调整,则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指标为准。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不能满足政府相关部门规划等要求或其他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损害后果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根据上海富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富估报(****)第****号》:“根据权利人相关人确认及提供的相关资料,于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在建工程项目已经办理土地核验,且取得了《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单》〔项目编码:**********,通知书编号:***********、《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编号:沪规划资源验(****)*****************号〕《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编号:沪规划资源验(****)*****************号〕、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核发上海阳光滨江中心(北楼)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沪规划资源验[****]**号〕、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核发上海阳光滨江中心(地下室)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沪规划资源验[****]***号〕等相关资料;同时根据权利人相关人确认,本项目未收到相关部门针对地下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价款的通知或批复;于价值时点,项目中部分单元*层、*层、***室已经办理小产证。”
在建工程于价值时点已经取得的许可、批文等资料汇总详见《竞买须知》。
以上摘录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实际文件为准。
*、拍卖成交后涉及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等许可、证照变更,并应继续承担《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房地资(****)出让合同**号、沪房地资(****)出让合同补字第**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沪房地资(****)出让合同补字第**号〕、《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营性用地)》〔沪规土资(****)出让合同补字第**号〕及相关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义务,请买受人予以充分关注。
以上具体相关情况以相关部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认定为准,竞买人可详细咨询相关部门了解。
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无法完成不动产变更登记、不动产权证办理、许可或证照变更或不能履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本院与拍辅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结果与成交价格不作任何调整,买受人无任何其他请求权,提请竞买人谨慎参拍。
*、本拍卖标的上述许可、批文、证照、合同等文件复印件列示于《评估报告》中,请竞买人关注或自行至相关部门查阅,其他未尽材料请自行了解查询。
*、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户名称:上海金融法院;账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年*月**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开户银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户名称:上海金融法院;账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本拍卖标的存在部分临时占用,法院负责清场交付,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百***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过程中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以税务机关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应由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非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买受人不得代为垫付,自行垫付的,本院不予退款。
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不动产变更登记完成后须自行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证照申请变更登记、更名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空调维修费、车位管理费及其他已知或未知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快递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已授权委托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为唯*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拍卖辅助机构:长江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 汤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号****-****室
举报监督电话:***—********—*****
上海金融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