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2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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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联系方式]对****年所属的*个食堂(共约***名员工就餐)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联系方式],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配送地址: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联系方式]食堂(桃源镇建设西路**号);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公路大院(沙坪街道人民西路*号)。
(*)配送时间: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联系方式]食堂 每日*:**-*:**。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公路大院 每日*:**-*:**。
(*)配送品种:鲜肉类、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干货及调味品类、粮油类等。
(*)项目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照《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联系方式]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评分标准》(见)综合评分,按总评分排名确定*家供应商。
(*)服务期限:*年(**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按实际结算。
*、供应商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在鹤山市有固定的配送场所、服务网点;
(*)供应商接到采购单位下单后将食材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供应商配送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污染、变质、霉变、生虫、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能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包装完好,通过正规供货渠道采购,流程可追溯。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供应的食材。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
(*)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近*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前,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登记证书、机构介绍、项目报价、服务计划、经营场所、人员状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内部管理制度)递交到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联系方式]*楼综合部办公室。若前期已参与过招投标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报价单就可。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联系方式](桃源镇建设西路**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江门市鹤山公路局养护中心[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