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号*号楼*层***) | 法定代表人 | 罗振宇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售;机械设备销售;*金产品*售;建筑材料销售;文具用品*售;文具用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文艺创作;版权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人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罗振宇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杰黄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李天田 | **.******* |
其他股东 | *.******* |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北京红衫合信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造物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上海凡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鼎实科技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资产评估情况(单位: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评估基准日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资产总计 | ******.** | |
负债总计 | *****.** | |
净资产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第**项特别事项说明披露的内容,提请各意向受让方注意。*.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号楼**层****-**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陈杭为代表)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 |
企业类型 | 合伙企业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持有股份数(股) | *******.****** | 拟转让股份数(股)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对于文化基金已投企业思维造物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思维造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股股份(占总股本的*.*%股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万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其他未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査,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年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