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6号1幢建筑西侧的共一处1块墙体LED电子屏的三年设置...
更新时间 | 2024-12-23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截止时间 | 我要查看 | 招标编号 | 我要查看 |
项目名称 | 我要查看 | 代理机构 | 我要查看 |
关键信息 | 我要查看 | 招标文件 | 我要查看 |
每天更新 70000 条招标信息
涵盖超过 1000000 家招标单位
编号:*****************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受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委托,就其出让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号*幢建筑西侧的共*处*块墙体***电子屏的*年设置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项目概述 | |
*.* 出让方: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 | |
*.* 标的名称: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号*幢建筑西侧的共*处*块墙体***电子屏的*年设置使用权 | |
*.* 挂牌起止日期: | ****年**月**日—****年**月*日 |
*.*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 |
*.*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签约。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将委托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办理。 | |
*. 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本次挂牌出让的是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号*幢建筑西侧的共*处*块墙体***电子屏的*年设置使用权,与标的有关的信息详见《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号*幢建筑西侧的共*处*块墙体***电子屏的情况说明》(*); (*)本次出让标的为整体出让,不拆分。 | |
*. 出让标的评估(价格认证)情况 | |
*.* 评估(价格认证)机构:南京康特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评估(价格认证)报告编号:宁康房地咨字【****】第****号 | |
*.* 评估(价格认证)核准(备案)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 | |
*.* 评估(价格认证)基准日:****/**/** | |
*.* 标的评估值(认证价格)(万元/年):*.**** | |
*.* 特别事项说明 :无 | |
*. 挂牌价格及支付要求 | |
*.* 挂牌价格(万元/年) :*.** | |
*.* 经营期限(年):* | |
*.*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自确定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年广告设置使用权设置费用 | |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每年预留本次出让标的**%的广告幅度,供政府重大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布公益广告需要统*调度; (*)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签署并提交出让方拟定的《承诺函》(*); (*)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
*. 其他要求 |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取得广告设置使用权后接受产权方的以下要求: 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受让方须同时为该广告位的承租方,取得广告设置使用权后*个工作日内须与产权人或使用权人签署相关租赁协议(相关协议、要求请在报名前与出让方联系),并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用。租赁费用为本次出让的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成交价的*倍。 | |
*. 保证金条款 | |
*.* 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 |
(*)经转让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查询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网站(服务平台)办理到账确认;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 |
*.* 保证金处置: | |
(*)进入公开拍卖程序后,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须凭《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证明书》到出让方交纳出让费用,办理设置许可手续,凭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到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原路全额返还手续;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自确定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其交纳的保证金本金原路全额返还;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出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需另行赔偿: 协议转让的,①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②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拍卖转让的,①竞买人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②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购买的;③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④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含拍卖佣金)的;⑤提供虚假资料的;⑥存在恶意报价行为的;⑦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⑧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 |
(*)经签字盖章的意向受让方登记表(报名时系统生成)。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线调用的不需提供)。 (*)承诺函(*)。 (*)意向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 |
*. 其他说明 | |
(*)出让方承诺:出让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所提交的《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出让信息表》及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交易双方需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交易中心交纳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 (*)收费标准:交易中心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单年成交价格乘以经营期限的合计金额);采取拍卖方式转让的,受让方还需按照成交总价的*%交纳拍卖佣金; (*)受让方应凭中心出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证明书》到出让方依法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手续; (*)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 |
**. 联系方式 | |
出让方: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 地 址:栖霞区文成路*号 联 系 人:陈璐 联系电话:***********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区****室 邮 编:****** 联 系 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拍卖公司: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蓝旗街秦淮硅巷*楼 联 系 人:夏奎领 联系电话:***********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