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4]41号)
更新时间 | 2024-12-2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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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号)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自然资规公告(****)**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览表
序号 | 区域 | 宗地编号 | 项目位置 | 规划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亩) | 行业分类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建设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主体建筑物性质 | 建筑总容积率 | 建筑密度或系数 | |||||||||||
* | 包河区 | ****-*-**-**(包河工业) | 包河区北京路东、延安路南 | 新型工业 | **.**** | 智能产业园 | *** | 厂房 | ≥*.* | ≥**% | ** | ** | *** |
* | ****-*-**-**(包河工业) | 包河区河北路西、延安路南 | 工业(高标准 厂房) | **.*** | 智能产业园 | *** | 厂房 | ≥*.* | ≥**% | ** | ** | **** | |
* | 高新区 | ***-*-*(高新工业) | 望江西路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 | 新型工业 | ***.**** | 科技园项目 | *** | 厂房 | ≥*.* | ≥**% | ** | ** | **** |
* | ***-*(高新工业) | 规划支路与侯店路交口西北角 | 工业 | ***.**** | 生物项目 | *** | 厂房 | ≥*.* | ≥**% | ** | **.** | *** | |
* | 经开区 | *****(经开工业) | 经开区蓬莱路以东、锦绣大道以南 | 工业 | **.**** | 饮料制造 | *** | 厂房 | ≥*.* | ≥**% | ** | ** | *** |
* | 瑶海区 | ******(瑶海工业) | 瑶海区古河路与君山路交口西南角 | 工业 | **.*** | 专用设备制造 | *** | 厂房 | ≥*.* | ≥**% | ** | **.* | *** |
*、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公告中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入园入区政策和标准地标准政策,报名时须提交由园区管委会出具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地块出让要求
①***-*(高新工业)、*****(经开工业)、******(瑶海工业)宗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包河工业)、****-*-**-**(包河工业)、***-*-*(高新工业)宗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万元/亩,年税收不得低于**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包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②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 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土地移交表》或《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③****-*-**-**(包河工业)按照新型工业用地“带规划方案”实施供应,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并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步规范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号)进行管理。新型工业用地上的厂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原则上不得分割转让,对上下游产业链项目确需分割产权的,在保持新型工业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向包河经开区管委会申请,对厂房部分按幢或层等基本单元进行分割转让,最小单元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分割转让比例不高于总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此款由包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④***-*-*(高新工业)建设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并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步规范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号)进行管理。新型工业用地上的厂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原则上不得分割转让,对上下游产业链项目确需分割产权的,在保持新型工业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对厂房部分按幢或层等基本单元进行分割转让,最小单元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分割转让比例不高于总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的**%。此款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把关。
⑤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瑶海工业)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土地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与瑶海区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⑥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⑦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由管委会或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竞买登记
*、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楼***室进行资格预审。在申请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通过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申请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时间为上午*:**―**:**、下午**:**―**:**。挂牌截止时间是****年*月**日下午**时止。
*、挂牌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为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要素大市场,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其它事项
*、各地块挂牌条件详见出让文件。
*、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报名联系人:黄远婷****-********
地块咨询:高新分局-凌灵****-********经开分局 张建东****-********
包河分局 吴优群****-********或****-******** 梁志伟****--********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自然资规公告(****)**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览表
序号 | 区域 | 宗地编号 | 项目位置 | 规划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亩) | 行业分类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建设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主体建筑物性质 | 建筑总容积率 | 建筑密度或系数 | |||||||||||
* | 包河区 | ****-*-**-**(包河工业) | 包河区北京路东、延安路南 | 新型工业 | **.**** | 智能产业园 | *** | 厂房 | ≥*.* | ≥**% | ** | ** | *** |
* | ****-*-**-**(包河工业) | 包河区河北路西、延安路南 | 工业(高标准 厂房) | **.*** | 智能产业园 | *** | 厂房 | ≥*.* | ≥**% | ** | ** | **** | |
* | 高新区 | ***-*-*(高新工业) | 望江西路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 | 新型工业 | ***.**** | 科技园项目 | *** | 厂房 | ≥*.* | ≥**% | ** | ** | **** |
* | ***-*(高新工业) | 规划支路与侯店路交口西北角 | 工业 | ***.**** | 生物项目 | *** | 厂房 | ≥*.* | ≥**% | ** | **.** | *** | |
* | 经开区 | *****(经开工业) | 经开区蓬莱路以东、锦绣大道以南 | 工业 | **.**** | 饮料制造 | *** | 厂房 | ≥*.* | ≥**% | ** | ** | *** |
* | 瑶海区 | ******(瑶海工业) | 瑶海区古河路与君山路交口西南角 | 工业 | **.*** | 专用设备制造 | *** | 厂房 | ≥*.* | ≥**% | ** | **.* | *** |
*、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公告中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入园入区政策和标准地标准政策,报名时须提交由园区管委会出具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地块出让要求
①***-*(高新工业)、*****(经开工业)、******(瑶海工业)宗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包河工业)、****-*-**-**(包河工业)、***-*-*(高新工业)宗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万元/亩,年税收不得低于**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包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②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 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土地移交表》或《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③****-*-**-**(包河工业)按照新型工业用地“带规划方案”实施供应,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并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步规范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号)进行管理。新型工业用地上的厂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原则上不得分割转让,对上下游产业链项目确需分割产权的,在保持新型工业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向包河经开区管委会申请,对厂房部分按幢或层等基本单元进行分割转让,最小单元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分割转让比例不高于总规划计容建筑面积 **%,此款由包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④***-*-*(高新工业)建设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用途,并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步规范产业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合政办〔****〕*号)进行管理。新型工业用地上的厂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原则上不得分割转让,对上下游产业链项目确需分割产权的,在保持新型工业用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对厂房部分按幢或层等基本单元进行分割转让,最小单元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分割转让比例不高于总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的**%。此款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审核把关。
⑤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瑶海工业)竞得人在签订该宗地土地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与瑶海区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⑥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⑦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由管委会或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竞买登记
*、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楼***室进行资格预审。在申请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通过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申请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时间为上午*:**―**:**、下午**:**―**:**。挂牌截止时间是****年*月**日下午**时止。
*、挂牌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为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要素大市场,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其它事项
*、各地块挂牌条件详见出让文件。
*、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报名联系人:黄远婷****-********
地块咨询:高新分局-凌灵****-********经开分局 张建东****-********
包河分局 吴优群****-********或****-******** 梁志伟****--********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