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当自然资规租赁告字[2024]第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12-20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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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自然资规租赁告字[****]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 性质 | 租赁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租赁起始价 (万元/年) | 加价 幅度 | 租赁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挂牌租赁活动。
*、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获取租赁文件。
*、本次租赁交纳租赁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提交租赁申请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申请资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当土租****-*、*、*、*、*号”规划条件编号为**-****-***,“当土租****-*、*号”规划条件编号为**-****-***)。
*、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租赁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百分之**)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土地租赁金缴付及土地交付方式:*次性签订*年《租赁合同》,租金*年*缴,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第*年租金,同时交付土地,每*年租金支付到期前*个月内支付下*年租金。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县财政局批复,“当土租****-*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并租赁,合计*年租金价格不低于*.****万元(*.****万元每年)。“当土租****-*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并租赁,合计*年租金价格不低于*.****万元(*.****万元每年)。“当土租****-*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并租赁,合计*年租金价格不低于*.****万元(*.****万元每年)。“当土租****-*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并租赁,合计*年租金价格不低于*.****万元(*.****万元每年)。以上*个地块,竞得人须在缴纳保证金同时缴纳上述地上建筑物租金,地上建筑物租金随土地租金*起交付,*年*缴。
*、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楼电子竞价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租赁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租赁地块租赁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缴纳租赁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由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胡磊、蔡凌
咨询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当涂县农业农村局**楼)
电话:****-*******
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 性质 | 租赁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租赁起始价 (万元/年) | 加价 幅度 | 租赁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当土租****-*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 (*.**亩)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年 | ≤*.* | ≤百分之** | ≥百分之** | *.****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挂牌租赁活动。
*、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获取租赁文件。
*、本次租赁交纳租赁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提交租赁申请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楼),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申请资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当土租****-*、*、*、*、*号”规划条件编号为**-****-***,“当土租****-*、*号”规划条件编号为**-****-***)。
*、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租赁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百分之**)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土地租赁金缴付及土地交付方式:*次性签订*年《租赁合同》,租金*年*缴,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第*年租金,同时交付土地,每*年租金支付到期前*个月内支付下*年租金。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县财政局批复,“当土租****-*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并租赁,合计*年租金价格不低于*.****万元(*.****万元每年)。“当土租****-*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并租赁,合计*年租金价格不低于*.****万元(*.****万元每年)。“当土租****-*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并租赁,合计*年租金价格不低于*.****万元(*.****万元每年)。“当土租****-*号”宗地内有可保留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随土地使用权*并租赁,合计*年租金价格不低于*.****万元(*.****万元每年)。以上*个地块,竞得人须在缴纳保证金同时缴纳上述地上建筑物租金,地上建筑物租金随土地租金*起交付,*年*缴。
*、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楼电子竞价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租赁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租赁地块租赁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缴纳租赁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由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胡磊、蔡凌
咨询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当涂县农业农村局**楼)
电话:****-*******
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