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裕泽园小区*号楼*层***房间***平方米房屋出租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全市统*项目编号
********************
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裕泽园小区*号楼*层***房间***平方米房屋出租 |
细分类别: | 普通商业用房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裕泽园小区*号楼*层***号房间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经营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拟出让用途: | 经营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单价:*.**元/建筑平米·天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元人民币/建筑平米·(月),按季付预先交纳。 *、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支付*个月租金作为首期预付款。以后为上付款按季付预先交纳。履约保证金:*****.**元。 *、租赁期间,承租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燃气、通讯、卫生、消防等费用,由承租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租金不包含前述费用。 *、租金调整方式:单价每*年环比递增*%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为法人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执行人记录。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优先条件:经营类型以便民服务优先。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出让方式:出租(不得擅自转租、分租); *、装修免租期:*个月(包含在*年租赁期限内) *、此房屋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有限空间备案、人防、消防等相关审批)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日内如未办理成功,双方合同废除终止,出租方不予赔偿。 *、承租方须提前勘察确认此房屋的权属、结构、面积等各类指标、现状完全符合其经营使用要求,并且为正常经营而对该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气、排烟、排污、消防等系统位于此房屋内、外的全部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禁止小商户、低端百货销售、低端餐饮、棋牌、洗浴、歌厅、中低端教育、劳动技能培训以及酒店等行业。 *、其他条件设定:不得与国家、市、区规划相抵触;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总公司的相关要求;项目业态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最新)要求。 *、合同签订按市、区、总公司合同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及《海淀区涉地集体经济合同区级联审工作方案》规定,未通过合同联审的,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结果无效。交易项目根据交易规则自动终结。 |
全市统*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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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裕泽园小区*号楼*层***房间***平方米房屋出租 |
细分类别: | 普通商业用房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裕泽园小区*号楼*层***号房间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经营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年 |
拟出让用途: | 经营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公告价格(元): |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单价:*.**元/建筑平米·天 *、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元人民币/建筑平米·(月),按季付预先交纳。 *、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支付*个月租金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支付*个月租金作为首期预付款。以后为上付款按季付预先交纳。履约保证金:*****.**元。 *、租赁期间,承租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供暖、燃气、通讯、卫生、消防等费用,由承租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租金不包含前述费用。 *、租金调整方式:单价每*年环比递增*%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为法人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执行人记录。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优先条件:经营类型以便民服务优先。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出让方式:出租(不得擅自转租、分租); *、装修免租期:*个月(包含在*年租赁期限内) *、此房屋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有限空间备案、人防、消防等相关审批)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日内如未办理成功,双方合同废除终止,出租方不予赔偿。 *、承租方须提前勘察确认此房屋的权属、结构、面积等各类指标、现状完全符合其经营使用要求,并且为正常经营而对该房屋的装修、设备设施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气、排烟、排污、消防等系统位于此房屋内、外的全部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禁止小商户、低端百货销售、低端餐饮、棋牌、洗浴、歌厅、中低端教育、劳动技能培训以及酒店等行业。 *、其他条件设定:不得与国家、市、区规划相抵触;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总公司的相关要求;项目业态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最新)要求。 *、合同签订按市、区、总公司合同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及《海淀区涉地集体经济合同区级联审工作方案》规定,未通过合同联审的,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结果无效。交易项目根据交易规则自动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