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比招标网> 招标公告 > 【市外】 中信信托·信启天盈服务信托计划796.70万份信托受益权
更新时间 | 2024-12-19 | 招标单位 | 我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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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提出申请,将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 “中信信托·信启天盈服务信托计划***.**万份信托受益权”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并转让。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
如下承诺:
*、本次信托受益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中信信托·信启天盈服务信托计划***.**万份信托受益权,其中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万份,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万份。该信托计划于****年*月成立,信托存续期为**个月,受托人亦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信托底层资产见置于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方按照信托受益权(包括对应底层资产)现状进行转让,原始文件由意向受让方至转让方处查勘,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买前,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前述转让标的及底层资产)。意向受让方*旦提交意向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全部转让标的之风险。 | ||
转让底价(万元) | ***.** | 评估价(万元) |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企华评报字(****)第****号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标的咨询联系人 | 刘经理 | 联系电话 | *********** |
*、委托方*简况
委托方名称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 人 | |
住 所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号京城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芦苇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方*简况
委托方名称 | 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 人 | |
住 所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号*号楼**层****室 | |
法定代表人 | 蒋蕴伟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备案 情 况 | 行为批准 机构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备案 机构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交易 条件 | 标的名称 | 中信信托·信启天盈服务信托计划***.**万份信托受益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归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享有。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照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含转、受让双方因本次资产转让支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费用)、风险和损失。 *、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其他违反公告的情况。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本次交易及转让登记所涉及的*切税、费按相关规定或约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对信托计划底层资产进行充分的尽调和分析,自行承担底层资产对应的风险。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及底层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应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信托计划受托人就转让标的及底层资产进行过的管理行为,以及因采取这些行为、措施而产生的相应的处置结果(如涉及)。意向受让方受让信托受益权后不得以底层资产及信托计划管理等任何原因主张退回或者减免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成为受益人后即接受信托计划受托人向其原状分配信托财产。 **.受让方在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后,应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受托人仍应向原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中信信托·信启天盈服务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风险申明书》、《中信信托·信启天盈服务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合同》、《中信信托·信启天盈服务信托计划说明书》、《中信信托·信启天盈服务信托计划预登记形式审查完成通知书》、《中信信托·信启天盈服务信托计划初始登记形式审查完成通知书》。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拆分交易,受让方的实际出资人穿透后不超过***人。 | |
交易保证金 设定
是√ 否□ | *、交易保证金设定为 ** 万元。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形式:转账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披露终结。□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____个周期。(最长不超过*年)□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 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最长不超过*年)√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披露。□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采取非动态报价方式,信息披露终结,征集到*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 (*)其他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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